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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发展】2023年度江宁区“特带优”教师考核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2 12:51:07 作者:胡昌琴 浏览量:407次


                   (转发)关于2023年度江宁区教学类“特带优”教师

考核的通知

各学校:

为进一步发挥我区“特带优”教师的引领示范作用,加快推进我区教师队伍建设步伐,根据《关于江宁区教育系统优秀人才培养津贴的发放管理办法》(江宁教人〔2022〕9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评优表彰、评审考核管理工作的规定》(宁教人〔2013〕17号)等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现就教学类“特带优”教师2023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1.公办学校在职在岗教学类“特带优”教师;

2.民办学校中公办编制的在职在岗教学类“特带优”教师。

具体类别如下:①历届省特级教师(含引进的外省特级教师);②历届南京市学科教学带头人(含引进的外市学科教学带头人);③历届南京市教学类优秀青年教师;④江宁区第十届学科教学带头人、满三届江宁区学科教学带头人;⑤江宁区第二届教学类优秀青年教师。

特别说明:对2021年4月20日以后调入江宁区(非江宁区公开招聘的高层次教师),且区外获得的区(县)级、市级各类教育人才称号的教师不参加本年度考核;民办学校中非公办编制的在职在岗教学类“特带优”教师,由学校自行组织考核,考核办法可以参考区考核方案,考核结果上报区教研室(2024年3月15日前)。

二、考核内容

“特带优”教师年度考核按以下相应的考核办法中的内容进行考核:

1.《江宁区“省特级教师”考核办法》;

2.《江宁区“市学科教学带头人,市优青,区教学带头人(含满三届)”考核办法》;

3.《江宁区“区优秀青年教师”考核办法》

三、考核程序

学校成立考核领导小组,成员由学校领导及教师代表组成,原则上不少于七人,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

(一)江宁区“区优秀青年教师”按以下程序操作:

1.自我总结。教学类“区优秀青年教师”对照相应的考核办法中的考核内容和量化指标,对一年的工作进行书面总结,填写年度考核表。

2.学校审核。学校要将江宁区“区优秀青年教师”考核办法进行公示;认真审核“区优秀青年教师”的材料和填写的年度考核表。

3.学校评定。学校考核领导小组依据“区优秀青年教师”考核办法中的考核内容和量化指标,结合“区优秀青年教师”在学校教学状况和发挥的作用,对其进行评定。

4.校内公示。学校要将评定后的“区优秀青年教师”的年度考核表公示,其相关材料进行展示,公示与展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江宁区“省特级教师”、江宁区“市学科教学带头人,市优青,区教学带头人(含满三届)按以下程序操作:

1.自我总结。教学类“特带优”教师对照相应的考核办法中的考核内容和量化指标,对一年的工作进行书面总结,填写年度考核表;登录“江宁教育服务平台”“教研”栏目中的“教师教学管理系统”(http://jspb.jnjy.net.cn),在1月21日前按要求上传考核材料(登录帐号见附件11)。被考核教师的基本信息(如学校、称号等)有变化的请务必在系统中更新,特殊情况(如新骨干称号取得的时间、退休时间、产病假时间等)需在备注栏备注说明,否则影响系统打分,后果自负。

2.学校审核。学校要将江宁区教学类“特带优”考核办法进行公示;认真审核“特带优”教师上传的需验证的材料(有些上传材料需出具证明或审核盖章,具体样式已提供)和填写的年度考核表,并将年度考核表及相关材料进行展示。

3.学校初评。学校考核领导小组依据“特带优”考核办法中的考核内容和量化指标,结合“特带优”教师在学校教学状况和发挥的作用,对其进行初评,并填写附件7《江宁区教学类“特带优”考核打分登记表(2023年度)》(栏目得分和总得分必填),在此基础上,填写附件8《2023年度江宁区教学类优秀人才信息汇总表》(单位名称和优秀人才称号要完整,不可简称,详见附件9单位名称和优秀人才称号)。

4.复核评定。区教研室组织学科考核小组,利用教师教学管理平台,集中对“特带优”教师履职情况进行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学校上报

1.学校填写附件7《江宁区教学类“特带优”考核打分登记表(2023年度)》(栏目得分和总得分必填;含区优青),在此基础上,填写附件8《2023年度江宁区教学类优秀人才信息汇总表》(单位名称和优秀人才称号要完整,不可简称,详见附件9单位名称和优秀人才称号;含区优青)。以上两个汇总表(excel电子稿)于2024年1月21日前发至教研室电子信箱jnjys@163.com,文件名分别命名为:学校序号(见附件9)**学校附件7(例:22开发区小学附件7),学校序号**学校附件8(例:22开发区小学附件8),另外附件7还需学校打印、盖章、拍照或扫描后,以PDF格式上报,文件名命名为:学校序号**学校附件7。不按期发至电子信箱的以自愿放弃考核处理。

2. 江宁区“省特级教师”、江宁区“市学科教学带头人,市优青,区教学带头人(含满三届)”的考核表,学校盖章后,由被考核人员在“教师教学管理系统”里的“年度考核表”一栏上传(PDF格式),学校不再上报到区教研室邮箱。

四、几点说明

1.对获得区级(含)以上教师专业发展称号者的培养津贴发放,遵照“就高不就低”原则,不重复发放,其考核要按照对应的级别称号考核。

2.获得南京市优秀青年教师称号,但年龄超过45周岁(截止2022年12月)的教师,按照区级带头人“满三届”考核并享受区级带头人培养津贴。

未尽事宜,请与江宁区教研室联系,电话:51192969

  

  

附件:

附件1 江宁区省特级教师考核办法(2023年度).doc
附件2 江宁区市教学带头人、市优青、区教学带头人(含满三届)考核办法2023年度).doc
附件3 江宁区教学类区优青考核办法(2023年度).doc
附件4 江宁区 省特级教师考核表(2023年度).doc
附件5 江宁区市教学带头人、市优青、区教学带头人(含满三届)考核表(2023年度).doc
附件6 江宁区区优青考核表(2023年度).doc
附件7 江宁区教学类特带优考核打分登记表(2023年度).xls
附件8 2023年度江宁区教学类优秀人才信息汇总表.docx
附件9 单位名称和优秀人才称号.xlsx
附件10 证明模板(特带优教师年度考核用).docx
附件11 区学带及以上称号教师考核材料上报平台帐号.xlsx

 

 南京市江宁区教学研究室

                     2024年1月11日  


附件:南京市天印高级中学2023年度江宁区“特带优”教师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南京市天印高级中学2023年度江宁区“特带优”教师考核

领导小组

 

 

组长: 张宁海

组员: 张昌军  刘海燕  姜伟芬  韦法余  苏诚  胡昌琴  

     王迎鹏  刘兴陶  占清泉  孙勇   吴贤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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