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通知】 关于高中数学模块教学评价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1/11/20 20:34:49 作者:无 浏览量:794次
模块教学及其学分认定,是新课程的重要特色;科学评价学生的学习并突出评价的激励与发展功能,是新课程教学的重要任务之一。为了更加科学评价学生的学习,加强教学过程的监控,特提出高中数学模块教学评价意见。
1.认真贯彻课程标准的评价理念。重视对学生学习过程的评价,注重基础,体现能力,实施促进学生发展的多元化评价。建议各学校结合本校实际,探索建立富有激励作用的多元评价体系。
2.认真组织考试(笔试)。考试是重要的评价方式,要精心命题,规范组织,科学分析,校正有效。
为了提高评价的信度,摸清全市基础年级数学教学的实情,就本学期未的模块教学评价,市教研室拟提供考试的样题(卷),由各校自主选用。有关事项如下:
(1) 统一提供样题(卷),严格程序,规范组织。
(2) 考查立足基础,注重能力,体现发展。样题(卷)结构仿现行江苏高考数学卷(必做题),总分100分,由填空题和解答题两种形式组成,其中填空题14题,42分;解答题6题,58分。依据课程标准、教材、教学要求(修订稿),并参考江苏高考考试说明命题。难度系数0.68左右。
(3) 主要考试内容
高一:必修一,必修四第1、2章。
高二文科:
必修二第2章,平面解析几何初步;
选修1—1,第1章,常用逻辑用语;第2章,圆锥曲线与方程;第3章,导数及其应用;
选修1—2,第2章,推理与证明;第3章,数系的扩充与复数的引入。
高二理科:
必修二第2章,平面解析几何初步;
选修2—1,第1章,常用逻辑用语;第2章,圆锥曲线与方程;第3章,空间向量与立体几何;
选修2—2,第1章,导数及其应用(不含定积分);第2章,推理与证明;第3章,数系的扩充与复数的引入。
201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