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关于推荐周飞虎同志为南京市第二届“陶行知奖”候选人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0/4/9 8:13:26 作者:无 浏览量:1285次
经江宁区教育局研究决定,南京市天印高级中学校长兼党总支书记周飞虎同志为南京市第二届“陶行知奖”候选人。
特此公示
如有异议,请向学校工会反映
联系人:金先明
电话:13851566633
南京市天印高级中学
2010年4月7日
附:
关于评选第二届“陶行知奖”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
为进一步弘扬陶行知精神,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育教学管理干部队伍,提升教育管理品质,推动全市教育事业在新的起点上科学发展,经研究,决定在2010年教师节期间,评选表彰第二届“陶行知奖”。现将有关评选事项通
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陶行知奖”的评选范围、对象为:在全市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进修学校及教科研事业单位等现任正副职领导干部。
二、评选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具有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修养。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能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指导学校工作,本人在
一定范围内有较高声望。
2、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品德高尚,公正廉洁,作风民主,团结合作,深得教职工信任。
3、依法治教,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有开拓创新精神,在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实验、科学管理方面成效显著,所在学校(单位)或所分管工作特色明显,在实施素质教育和提高办学质量与效益方面成
绩突出。
4、掌握现代教育管理理论,有丰富的管理经验,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积极开展学校管理研究,并取得显著的研究成果。近五年来,本人在市级以上核心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管理方面文章3篇,或在更高层次上有突
出的科研成果,并在教育界产生一定的影响。
5、有突出的工作实绩。在主(分)管工作中,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同类学校(单位)中起示范作用。主(分)管工作没有发生过上级规定的评优实行一票否决的事件,没有发生责任事故。
6、担任学校(单位)领导职务时间应满五年及以上(2005年6月30日以前任职),有相应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原则上应兼任教学工作,学科教学水平应为同学科教师表率。
三、评选名额
2010年陶行知奖的评选名额为25名。其中在学校工作的人员占85%以上,45岁以下的人员不少于50%。
四、评选办法
1、区县教育局及学校(单位)在广泛征求教师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推荐人选。区县所属学校向区县教育局报送推荐人选,区县教育局要在幼儿教育、小学教育、中学教育和职业教育等各类教育中选拔优秀的基层领导,按照推荐名额的指标,向市教育局报送推荐人选。区县教育局在上报推荐人选前要在推荐人所在学校(单位)进行公示;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向市教育局报送推荐人选,市教育局人事处在征求意见后,确定推荐人选。
2、市教育局成立由有关处室负责人及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被推荐人进行考核,采取到被推荐人所在学校考察、听课、审阅材料、组织公开述职、答辩、民主测评等方式进行综合评审。
3、通过教育信息网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
4、市教育局审定,授予“陶行知奖”获得者称号,同时颁发证书和奖章。
五、申报推荐工作要求
1、各区县教育局及学校(单位)要按评选办法认真做好宣传、申报、推荐工作。要在广泛征求教师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推荐人选。
2、各区县教育局按推荐名额(附件一)推荐。拟推荐的申报对象需报送下列材料:
(1)陶行知奖申报表(一式三份);
(2)申报对象近五年以来主要工作和取得的成绩文字材料一份(3000字左右),并附电子稿;
(3)申报对象近五年以来代表本人水平的科研课题、论文、经过鉴定的科研成果。
3、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根据评选办法和申报推荐要求将符合条件的人选推荐材料报市教育局人事处。
各区县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须在4月15日前将所推荐人员的材料报市教育局人事处。逾期不报视为放弃申报。
未尽事宜,请与市教育局人事处联系,电话:83639921,联系人:崔建华
附:1、陶行知奖推荐名额分配表
2、陶行知奖申报表
南京市教育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