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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佳评选】天印高中十佳“师德标兵”评选标准

发布时间:2013/8/29 14:11:14 作者:陈霞 浏览量:1317次

 1.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素质教育的思想,奉献教育、爱岗敬业、忠诚人民教育事业,自觉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

   2.尊重学生、关心学生、爱护学生,经常与学生沟通思想,交流感情,对学生负责、对家长负责、对社会负责。

   3.为人师表,言传身教,发挥榜样的力量;以德修身,以德育人,用自己的良好风范教育、影响学生,做学生道德的表率。平易近人,严于律己,廉洁从教,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师德表现受到广大师生的公认和赞誉。

    4.钻研学科文化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认真完成教育教学、教育管理或服务的工作任务,刻苦钻研所从事的业务,有比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乐于接受学校的工作安排,于奉献,严谨治学,教育、教学、管理、服务等工作成绩显著。

    5.坚持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和观念,勇于创新,刻苦钻研教学理论与教学方法,在教育教学研究、教育改革、科研活动和其他活动中取得比较大的绩效。

    6.热爱本职工作,坚持原则,为人诚实,作风正派,严格遵守原国家教委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遵守学校修订的各项规章制度,没有不良师德行为。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

   (1)有悖于《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在教育教学中,有重大责任事故,有违法乱纪行为者,一票否决。

   (2)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一票否决。

   (3)不遵守教学纪律,出勤率低于95%者不予参评。

   (4)教育教学成绩在同学科位于后1/3者不予参评。

   (5)在学生评教中满意率达90%以下者不予参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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