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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速递】热烈祝贺我校顺利通过省四星级高中材料评审,现场考察为11月11日至13日!

发布时间:2013/10/14 15:08:51 作者:23120 浏览量:1546次

省教育评估院关于2013年下半年普通高中晋星评估现场考察工作的通知

苏教评院函〔2013〕26号

各有关市、县(市、区)教育局:

今年下半年全省共有17所学校申报三星、四星级高中评估,其中申报三星9所、四星8所。经专家组评审,并由我院与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会商,确定南京市天印高级中学等13所学校进入现场考察。现将现场考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考察对象

(一)四星级高中申报学校

南京市天印高级中学、常州市武进区洛阳高级中学、如皋市搬经中学、丰县民族中学、徐州高级中学、阜宁县第一高级中学、沭阳县建陵中学

(二)三星级高中申报学校

扬州大学附属中学东部分校、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级中学、涟水县第一中学、涟水金城外国语学校、连云港外国语学校、沭阳银河学校。

分组情况和具体到校考察时间详见附件。

二、现场考察时间

(一)现场考察时间安排在111016日。(二)专家组对每所学校的考察时间一般为三天。

(三)请每组第一所学校于1110日上午1100前派车到南京市京西宾馆(草场门大街111号)接专家组,第二所学校到前一学校接专家组。

三、现场配合要求

(一)为保证现场考察的顺利进行,我院制定了《江苏省星级普通高中晋评现场考察学校配合工作须知(201310月版)》,请有关学校和主管部门登陆“江苏教育评估网”浏览并配合落实。各迎评学校要通过常态、真实、丰富的现场,展示师生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学校丰硕的创建成果,与专家组一道客观、公正、认真的分析存在问题,充分发挥 “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发展”的评估效应。

(二)各迎评学校及主管部门要不折不扣落实中央、省委及省教育厅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新规定,共同遵守教育评估“五不”规范要求,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弄虚作假、铺张浪费等现象。现场考察评风评纪情况将实行学校与专家组双线监督、双向评价,违纪学校将报请作“不通过”处理,且三年内不得申报晋评。

(三)从严规范迎评接待,进一步明确不按评估指标准备专门迎评卷宗,不搞欢迎仪式和文艺汇演,不举行任何名义的宴请,不安排任何娱乐活动。现场考察食宿一律会议标准执行,专家组食宿费统一由我院按每人每天300元的会议标准支付,请各有关市、县(市、区)教育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费用标准协助安排专家组食宿事宜。接待方案提前一周将电子文本发项目组电子邮箱jsptgzxjpg@163.com,审定后执行。

四、工作联系方式

现场考察有关事宜请与我院普通高中星级评估项目组联系。联系人:史根林;办公电话:025-83335272。评估监督电话:025-83335260

 

 

附件:2013年下半年普通高中晋星评估现场考察分组表

 

 

 

 

    江苏省教育评估院

     20131014

 

 

附件:

 

2013年下半年普通高中晋星评估现场考察分组表 

 

 

考察学校

考察时间

第一组

南京市天印高级中学△

1111-13

常州市武进区洛阳高级中学△

1114-16

第二组

如皋市搬经中学△

1111-13

扬州大学附属中学东部分校

1114-16

第三组

徐州高级中学△

1111-13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级中学

1114-16

第四组

连云港外国语学校

1111-13

阜宁县第一高级中学△

1114-16

第五组

沭阳县建陵中学△

1111-13

沭阳银河学校

1114-16

第六组

涟水县第一中学

1111-13

涟水金城外国语学校

1114-16

第七组

丰县民族中学△

1111-13

                 注:标△的为申报晋评四星级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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