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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动交流】天印高中音乐学科学生学习指南

发布时间:2012/2/22 10:48:25 作者:无 浏览量:1140次

                                               天印高中音乐学科学生学习指南

高湘萍

一、音乐学科的特点

音乐学科是一门艺术类学科,她有着自己独特的学科特点,它有着复杂的情感内涵文化内涵,审美内涵,道德内涵,是一门需要强调过程性评价的学科。

音乐教学评价的内容要注意音乐课标的具体要求,在学业领域上,要体现感受与鉴赏领域、表现领域、创造领域、音乐与文化领域等四个领域的内容,同时不可忽视情感体验及参与程度和态度的评价,这是音乐学科的独有特性,不仅要对学业做出评价,同时也要对情感和参与态度做出积极的评价。

  音乐是听觉艺术,听觉体验是学习音乐的基础,发展学生的音乐听觉应贯穿于音乐教学的全过程。在音乐教学中,感受与鉴赏是重要的音乐学习领域,是学生音乐学习活动的基础,是培养学生音乐审美能力的有效途径。音乐教师应重视音乐的感受与鉴赏教学,遵循音乐艺术的感知规律,注重突出音乐学科的特点,在音乐教学过程中引导学生从聆听、感受音乐入手,以探索音乐本质特征为出发点,去探索、发现音乐美,使每个学生获得听觉的美感和个人情感与心灵的体验。

 

二、音乐学科的学习意义

    高中音乐教育是中学艺术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助于培养学生高尚的道德情操和健康的审美情趣;有助于学生掌握一定的音乐知识和技能,为学生以后的发展提供机遇;有助于发展学生的智力因素和非智力因素,提高综合能力;有助于其他学科的学习。音乐的教育成果在以后诸多工作学习领域中都有所应用。高中音乐教育不是培养专业音乐人才,而是通过音乐教育培养学生的多种能力和综合素质。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教师既要注重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传授,更应注重学生想象力、思维能力、创造力等多种能力的培养。

三.高中音乐学科的结构体系

    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方案实行的课程结构是由学习领域、学习科目、学习模块三个层面构成。高中课程体系、课程内容应具有时代性、基础性和选择性,并全面实现高中音乐课程目标,满足学生对音乐的不同兴趣爱好和特长需求,体现个性化的培养,国家《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对普通高中的音乐课程结构总体设计思路是:精选教学内容,合理安排模块及全部模块实行选修。

高中音乐课程的内容结构由六个模块组成:音乐鉴赏、歌唱、演奏、创作、音乐与舞蹈、音乐与戏剧表演。六个模块都有明确的教育目标,明确的内容和构架,并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不同模块间的内容相互渗透。每个教学模块都有对教师教学行为和学生学习方式的要求。这种模块形式是音乐教学内容的单元集合,有利于学校充分利用教师、场地、设备等资源.提供丰富多样的课程,有利于学生根据自己的特长、爱好选择适合个人发展的音乐学习内容,形成个性化的课程学习计划。

 

四.高中音乐学科在目前高考体系中的地位

现行高考中有专门的音乐专业统招,其要求则是音乐专业和文化课同时达到学校的要求,且文化课上比起文化生分数线相对要低一点,这也成为很多学生上大学的一个捷径。考试一般分专业考试和高考文化课考试,专业入学考试科目大体包括视唱、听音、声(器)乐等。

  本专业的毕业生将来或者到文艺团体做专职表演工作,或者到艺术院校从事教学工作,或者自己开设培训班,去向很多。

五、高中音乐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课程模块

课程名称

课时数

学分

课时分配建议

教学组织形式

必修学分

必修课程

音乐鉴赏

36

2

高一年级全学年,每周1学时。

     行政班

学生除必修《音乐鉴赏》模块外,至少任选1个选修模块。共获得3个学分。

选修课程

歌唱

演奏

创作

音乐与舞蹈

音乐与戏剧表演

18

18

18

18

18

1

1

1

1

1

高二年级上(或下)学期,每周1学时,学生可跨班选课。

模块教学班

各地、各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不同模块分步实施。首先必须开齐开足音乐学科课程标准所规定的有利于面向全体学生的基础性必修模块——《音乐鉴赏》,并逐步开全课程标准所规定的选修模块(歌唱、演奏、创作、音乐与舞蹈、音乐与戏剧表演五个模块),为学生有效地选择课程提供保障。

    各学校开设的选修模块应不低于2个,有条件的学校开设的选修模块应不低于3个,学校应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开齐、开足选修模块,提高选修课程的开设率,实现课程模块的多样性。

县级中学(含乡镇中学)必修《音乐鉴赏》模块36课时2学分的同时,有条件的学校可逐步选修《歌唱》或《音乐与舞蹈》模块18课时的学习。

 

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方案采用学分制进行管理,每个高中学生必须完成3个学分的必修内容。必修《音乐鉴赏》模块36课时2学分,另外在选修《歌唱》、《演奏》、《创作》、《音乐与舞蹈》、《音乐与戏剧表演》模块中,根据自己的兴趣选择一个模块18课时的学习,获得1学分。每个高中学生必须修满音乐必修和选修课程获得3个学分,经考试或考查合格后方可毕业。对具有较强音乐能力并愿意在音乐方面继续发展的学生,学校根据当地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需要和学生的兴趣,在获得必修学分后,可在高三鼓励他们修习更多的选修模块,获得更多的学分。如《歌唱》、《演奏》、《创作》、《音乐与舞蹈》、《音乐与戏剧表演》等模块,每修满18课时,通过考试或考查评价,可获得1学分。

 

六、高中音乐的学习方法

音乐鉴赏模块:

   音乐鉴赏是培养学生音乐审美能力的重要途径。具备良好的音乐鉴赏能力,对于丰富情感,陶冶情操、提高文化素养、增进身心健康、形成完善的个性具有重要的意义。针对高中学生,应采取多种教学形式,引导学生积极参与音乐体验,鼓励学生主动探究并对所听的音乐有独立的感受与见解,帮助学生建立起音乐与人生的密切关系,进而为终身学习音乐、享受音乐奠定基础。

音乐鉴赏模块涵盖的学习内容如下:

1、聆听丰富多彩的音乐,从中体验音乐的美,享受欣赏音乐的乐趣,增进对音乐的热爱,养成欣赏音乐的习惯。

2、能够认识、理解音乐作品的题材内容、常见音乐体裁及表演形式,认识音乐要素在音乐表现中的作用。

3、欣赏中外作曲家的优秀音乐作品,感受、体验其民族风格、地域风格和时代风格;认识、了解不同音乐流派及重要代表人物的生平、作品和贡献等。

4、学习中国传统音乐和世界民族民间音乐,感受、体验音乐中的民族文化特征;认识、理解民族民间音乐与人民生活、劳动习俗的密切关系。

5、了解中国音乐发展的主要线索和成就,了解西方音乐不同发展时期的简要历史。

6、聆听有代表性的通俗音乐作品,认识、了解中外通俗音乐的风格、文化特征,并作比较进行综合评论。

7、能够联系姊妹艺术或其他相关学科,对所聆听音乐作品的音乐风格、文化特征,作出比较进行综合评论。

8、学习音乐美学的一般常识,了解音乐的艺术特征,能够对标题音乐和非标题音乐有基本的认识。

9、能以思想性与艺术性相统一的原则,对接触到的音乐作品或社会音乐生活现象做出恰当的评价及选择。

10、能够借助乐谱熟悉音乐主题。

11、能够在电脑上应用相关软件欣赏音乐,并能够通过互联网搜寻和下载音乐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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