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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务公开】南京市天印高级中学十佳师德标兵评选标准

发布时间:2017/12/25 7:40:25 作者:陈霞 浏览量:1902次

一、评选标准: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教育事业,自觉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

2.为人师表,言传身教,用自己的良好风范教育、影响学生,师德表现受到广大师生的公认和赞誉。

3.尊重学生、关心学生、爱护学生,经常与学生沟通思想,交流感情,帮助学生尤其是后进学生进步显著,师生关系和谐融洽。

4.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乐于接受学校的工作安排,与班级、教研组、备课组教师团结协作,甘于奉献,严谨治学,教育教学管理、服务等工作成绩显著。

5.为人诚,作风正派,严格遵守原国家教委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遵守学校修订的各项规章制度,没有不良师德行为,未从事有偿家教

 

二、一票否决情况:

1有悖于《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在教育教学中有重大责任事故,有违法乱纪行为者,或被有效投诉者,一票否决。

2.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一票否决。

3.不遵守劳动纪律,出勤率低于95%者一票否决

4.教育教学成绩在同学科位于后1/3者一票否决

5.在学生评教中满意率达90%以下者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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