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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苏省2021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12/24 8:46:44 作者:姜伟芬 浏览量:1802次

关于江苏省2021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

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江苏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建立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职教高考制度,完善以文化素质+职业技能为主的多样化考试招生办法,促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2021年我省继续开展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改革试点工作。

申请报考2021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的考生(除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均须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2021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中的信息技术考试时间为202119日至11日,其余9门合格性考试时间为116日至18日。合格性考试不符合要求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当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办理相关合格性考试科目报名手续并参加考试。

根据《省政府省军区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省内部分高职院校可采取单列计划、单独考核、单独录取的办法,开展单独招收退役士兵试点工作。退役士兵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要求不作统一规定,录取要求由相关院校自主确定,考生可咨询意向院校。2021年招收退役士兵试点院校为:南京科技职业学院、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

其他相关安排另行通知。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2020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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