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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互动】转载:警惕教育工作中对“人文思想”的误读

发布时间:2011/11/7 8:21:02 作者:无 浏览量:798次

课堂管理质量已逐步成为课堂教学质量隐形的决定因素。转载一文仅供同仁参考。

新课程改革已实施好几年了,无论是教学管理还是教育教学实践,都在提“以人为本” ,是否真正做到了“以人为本”暂不论,但“民主”与“平等”的思想的确已贯穿了整个教育体系。事实上,这就是当今世界人文主义思想在教育领域里的具体体现。通俗的说法,就是教育的“人文化”。毋庸置疑,人文思想对形成和谐的、可持续发展的教育教学环境,是极其重要的。但辩证法告诉我们,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我们必须对其正、反两个方面有了充分的认识之后,才可能真正作到摄用其长而规避其短。那么,几年来的教育人文化,到底已经凸现出了些什么弊病呢?我认为,最大的问题,是社会以及教育工作者,对“人文思想”的根本意义,有所误读。

说到“人文主义”的理论基础,托马斯•杰斐逊曾强调:“生存、自由和谋求幸福的权利,是天赋予人的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这句话说到底,就是“人,生而平等”。费尔巴哈将“人文主义”的实现,归纳为两大原则:1.生存原则。生存,仅就个体而言,必须要具备能“生存”所必须的一切素质(心理、生理等方面的素质);2.自由原则。谋求自己的自由与幸福,那就必须以“不损害他人的自由和他人的幸福”为基础。即“平等”是“自由”的前提。上述都是些理论性的东西,但实事上我们在教育工作中,就是因为没有领会这些理论的真正内涵,所以才造成了我们教育过程中的一些偏差!比如下面这例——

“太不像话!气死我了!”一位老师一走进办公室就把书往桌上一摔,来了这么一句。随即可能是他发现有外人在场,有点不好意思,于是解嘲“现在的学生打也打不得,骂也骂不得,只能‘善说’。可‘善说’他总得要听啊!”原来,课堂上有学生违反纪律,影响其他同学学习,这位老师提醒了好几次,学生仍然不思悔改,于是有了上面这幕。

好个“打也打不得,骂也骂不得,只能‘善说’!”这的确体现了教师对学生的关怀、尊重;也的确体现了教师对学生的“人文”的态度!然而,这种意义上的对学生的尊重与关怀,明白无误地显示出了教师对“人文思想”认识的肤浅与偏差。这符合“人文主义”的核心思想吗?——这位教师重视了对这个学生“个体”的关怀与尊重,但忽视了教室里更广大的、多数学生的利益!前面说到过:谋求自己的自由与幸福,必须以“不损害他人的自由和他人的幸福”为基础!教师对该学生肤浅的“尊重”,事实上是从更根本的地方,违反了“人文”的真义。

君不见——在我们所谓“人文”的宽容与庇护下,孩子们“四体不勤、五谷不分;肩不能扛,手不能提”,基本的生存能力被严重“弱化”,谈何“具备‘生存’的能力”?违背了人文思想的“生存原则”,这种“人文”该不该打个问号?

君不见——在我们所谓“人文”环境的教育之下,居然会有孩子受不了老师或家长的批评而离家出走,甚至自残、自杀。这难道是因为老师或家长批评太多了吗?我看更主要的原因是平时受的批评太少,所以才缺乏基本的心理承受能力。教师不敢坚持以正确的思想对学生进行教育,担心“给学生的心理留下阴影”,而事实上造成了学生心理承受能力的“弱化” !就这样的心理承受力,谈何“具备‘生存’的能力”?同样违背了人文思想的“生存原则”。这种“人文”又该不该打个问号?

君不见——在我们所谓“人文” 环境的教育之下,竟然有学生可以为了满足自己的一点点欲望(如打游戏)而绑架同学甚至杀害父母!他的确是在“谋求”自己的“自由与幸福”,但他不是已经在损害他人甚至于是自己亲人的利益了吗?显然违背了人文思想的“先要有平等、才能有自由的原则”。连学生应该具备的、正常的道德观念也在我们误读的“人文思想”中,被彻底地“弱化”掉了。这种“人文”是不是也该打个问号?

当前我们教育体系中所提出的“师生关系民主化”,也是一种“人文化”的具体表现,但如果教师的“人文主义”思想教出了像上面例子中那样的学生,那么,就是应该反思一下自己对“人文思想”的认识是否正确!如果理解“人文主义”的真义,那么显然,只要是符合“生存原则”、符合“平等、自由原则”,教师就该理直气壮去做!去管!去教!

有老师说:好吧,你讲了这么多,不如就直接告诉我——到底能不能批评或惩罚学生?我想,国家制定的《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已给了我们明确的答复。但,我还要重复我最初说的那句话——任何事物都是具有两面性的,我们不能一棍子就将某种思想或某种作法打死,应该在充分看到其正、反两面的优缺点后,再做出正确的选择。这才是真正客观、辩证地看待问题的方法。正因如此,所以我很能理解法律制定者提出“禁止体罚与变相体罚”时,那种“矫往必过正”的心理;也很能理解为什么在日本会允许体罚学生;更能理解新加坡法律中,那个看似很不“人道”,而事实上是为了更大多数人的利益的“鞭刑”。

归根到底,其实“人文”就是一种“尊重”。但如果因为我们狭隘的“关怀与尊重”弱化了学生的生存能力、弱化了学生的心理、弱化了学生的道德观念,那就恰恰是对学生作为一个“人”的根本意义上的“不尊重”!“挫折教育”曾喊了几年,现在早已经没了声音。难怪新加坡的“国父”李光耀先生在上海作民间访问时,会批评国内的教育是“……连哄带吓加软化!而最可耻的是‘软化’!”当然,他的话有些绝对,但也不无值得思考的地方。

大家知道制售假冒伪劣产品是要追究法律责任的,但如果教师不求甚解、囫囵吞枣地搬弄并运用教育理论,那么,这种行为与制售伪劣产品的行为有什么区别?但可惜的是我们的法律还没有健全到能追究这种行为的地步。不管怎么说,希望无论是教育工作者,还是社会人士,都不要误读了“人文主义”思想的内涵,已经是时候扭转误读所带来的弊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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