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佳青年】南京市天印高级高中首届“十佳青年教师”评选办法
发布时间:2012/4/12 14:48:35 作者:无 浏览量:979次
南京市天印高级高中首届
“十佳青年教师”评选办法
青年教师成长,是学校未来发展的希望。为了探索“骨干带头、科研引领和教师专业发展”的新途径;大力实施“名师培育工程”,引领我校教师树立与时俱进的价值观、教学观和育人观;推动我校青年教师专业发展,促进我校青年教师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推进课堂教学改革,进一步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努力打造一支思想过硬、基础扎实、业务精良的优秀青年教师队伍。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经行政研究决定,评选天印中学首届“十佳青年教师”,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这次评选表彰活动的顺利开展,真正做到活动过程公正、公平、公开。学校成立“首届十佳青年教师”评审领导小组和评审工作组。
(一)评审领导小组。
组 长:周飞虎
副组长:马家鸿、张宁海、魏先虎、张顺巧、金先明
成 员:张昌军、陈 霞、李文钰、魏仁国、张远龙、孙学斌、刘兴陶、
占清泉、柏培斌
(二)评审工作组,负责评审的各项工作。
组 长:马家鸿
副组长:张昌军、李文钰、魏仁国、张远龙、孙学斌、刘兴陶、占清泉
成 员:张 平、向德友、徒亮春、柏培斌、王新文、王维喜、俞志斌、
郑定胜、王小根、高湘萍
二、评审范围及条件
1.凡在我校工作三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含35岁)以下的教师(共计88人)均须报名参评。(不参加者在今后各类评比中均实现一票否决制)(参赛名单附后)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使命感;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能够充分体现新时期人民教师的光荣形象;热爱学校、关心集体,善于团结协作,自觉服从组织工作安排,具有全局观念;严于律己,作风正派,品德品行堪为师生表率。
3.教学业绩突出,教育理念超前,教学艺术精湛,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能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教研活动,教育成效突出。在校级以上范围内学科教学、教改和科研中起引领和示范作用,并不断取得新的教育、教学成果和业绩。
(1)所任学科教学质量在同一层次班级中始终保持前列。
(2)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满工作量,在学校各项工作中模范作用突出。
(3)至少有1篇论文荣获市、区一、二等奖或在省级刊物上发表。
(4)学生、家长满意率90%以上。
4.积极参加教育工作,担任班主任及学生教育等德育工作,积极参加学生兴趣小组辅导且成效显著。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评选资格。
(1)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者。
(2)任职期间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被追究责任者。
(3)近两年受过警告以上行政处分者:
(4)近两年出现教学事故被追究责任者:
(5)各处室、各部门、各年级交办的任务未能按时完成的。
三、评选办法
1.信息填报:符合年龄段的教职工首先填写《南京市天印高级中学首届“十佳青年教师”评选验评表》和<<天印高中首届“十佳青年教师”申报表>>
做好自评(表格填好后放至ftp://168.192.0.2校长办“十佳青年教师”文件夹内),提供相关佐证资料原件交校长办陈霞主任处。
2.业绩展示:在校园网上公示个人业绩。
3.综合审查:学校组织评审小组对参评人申报材料进行考评。核查获奖、论文论著等相关资料原件并进行量化打分(计每一项的最高荣誉,不累计加分)。其分值标准参照《南京市天印高级中学首届“十佳青年教师”评选验评表》。
4.专项考核:本次评比采取业绩考核和专项考核、民主测评、评审领导小组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两项考核成绩相加,进行民主测评,确定20名候选人,最后由评审领导小组评审出首届“十佳青年教师”和“教坛新秀”各10名。(专项考核活动安排附后)
四、民主测评:参评人员在全校教职工进行。
五、时段安排:
1.宣传发动,任务布置:
2.业绩材料自评:
3.业绩材料考核:
4.专项考核:4月21—
5.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并公示:
6.评审领导小组综合考评:
7.总结表彰:
六、相关要求
1.广泛宣传,天印高中“十佳青年教师”评选工作是我校名师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年级、各处室要对这次评选的政策、条件向全体教师进行宣传。
2.组织工作,天印高中“十佳青年教师”评选在校行政班子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学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学校团委负责。做到公开、公正、公平,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3.材料要求,参评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填写《南京市天印高级中学首届“十佳青年教师”评选验评表》,提交相关证书(原件)、论文论著(原件)等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此次评选资格,并公开通报批评。
七、奖励和待遇
1.授予天印高中首届“十佳青年教师”称号,颁发荣誉证书,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其先进事迹将通过各种途径进行广泛宣传。
2.荣获天印高中“首届十佳青年教师”称号的教师均由学校确认校级骨干教师;并作为推荐区、市及以上表彰的优先条件和职称评定、年度考核等有效条件,有效期限两年。
南京市天印高级中学
2012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