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外阅读】文明旅游不能仅靠“游客黑名单”
发布时间:2015/5/20 16:56:19 作者:张平 浏览量:1054次
高一语文课外阅读材料(六)
据媒体报道,国家旅游局制定的《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
事实上,国家旅游局早在2012年就已专门印发文件,制定了加强旅游秩序监管的“黑名单”制度,但这一制度主要的监管对象是旅行社、饭店、旅游集团等企业。而另一个值得追溯的背景是,2013年“旅游法”颁布实施后,将“文明旅游”纳入到法律层面的同时,对旅游者自身行为也加以规范。
随着旅游行业的风生水起,旅游文明也常常遭遇着让人尴尬的“一地鸡毛”,尤其是一些游客的言行举止着实让人大跌眼镜,从乱刻乱画到随地吐痰,从大声喧哗到蛮横插队,不仅在国内斯文扫地,在国外也是大煞风景。而类似大闹机舱的行为,更是直接影响公共安全,危害极大。于是,在“文明旅游关乎国家和民族形象,体现公民素质,虽然引起各方面关注,但还没有成为广大游客普遍习惯”的大背景下,通过航空公司、旅行社、旅游饭店等行业部门的联动,形成游客旅游不文明信息通报、追责机制,其实是通过法律层面约束形成对道德层面约束的倒逼,进而实现对游客的行为矫正。
但是,“游客黑名单”能否从此唤出旅游新风,则需要一番理性的思索。建立黑名单制度,并不是一个简单的名单抄录过程。比如说,虽然已经要求“各旅行社将做到出境旅游管理审核培训责任到位,行前说明提示到位,领队履行职责到位”,但从以往的冲突来看,在很多时候,游客表面的“蛮不讲理”往往与旅行社或商家服务不到位、甚至侵犯游客利益有关。在利益博弈下,这种环闭于游客与旅行社以及商家的消费关系,又如何不保证管理办法不会是流于形式呢?
此外,在针对游客不文明的纪录管理办法中,还专门提到,将开展旅游不文明“随手拍”活动,将旅游不文明照片、视频等集中公布。这些举措的威慑力是毋庸置疑的,但在进行集中公布时,是否会造成游客个人隐私信息的泄露?如果由此造成了对游客隐私权的侵犯,这样的举措,威慑力是有了,违法性恐怕也值得警惕。
以法律规则来约束人,固然是法律制度兜底的表现。规则制度的形成,应该建立在共识之上,靠集体道德感提升实现文明旅游。这种共识的达成,既需要旅游市场得到进一步规范,也需要制度规则做好加减法,让利益相关主体有着对等的话语权。如此,才能真正让“游客黑名单”制度实现理想与现实的对应。
警惕“羞辱文化”在互联网上狂欢
最近几天,“成都女司机被打事件”仍在持续发酵,在媒体议论纷纷的同时,当事人也成了网络“人肉搜索”的对象。截至目前,该女司机的违规行车记录、酒店开房记录、家庭住址甚至生理期等个人信息,都已在网上被公开“晾晒”。这种渐趋失控的网络狂欢,不仅给当事人造成了巨大的压力,也让一些围观者不寒而栗。
事实上,这起事件的是非曲直并不复杂:女司机违章行车不对,男司机诉诸暴力也绝无“正义”可言;虽然“路怒族”随处可见,但这种行为不值得鼓励。无论女司机有何“前科”、私生活怎样,这件事都应在法律框架内解决。当前必须明确的是,这起事件的舆论出现转向之后,再度将网络暴力乱象推到了公共议事平台。
网络暴力与现实暴力相比,恶劣程度有过之而无不及。网络虽是虚拟的,但网络伤害很真实,网络的公开羞辱就曾多次导致当事人自杀的悲剧。比如,上月底因遭受网络霸凌而自杀身亡的24岁演员杨又颖,生前就长期遭遇网络八卦的困扰。从媒体曝光的案例来看,除了公众人物,很多普通人也是网络暴力受害者。
每次看到一些人参与“网络施暴”,都会有一些困惑:这些网友原本与新闻当事人无怨无仇,为何会热衷于那种“刨祖坟”式的揭批,恨不得置当事人于死地?比如,在“成都女司机被打事件”中,一些网友曝光女司机开车违章记录和开房记录时,就不断用激烈言辞对当事人进行道德羞辱,甚至亢奋地喊着要让那个司机“不仅在外面被打,回家还得离婚”——尽管目前没有信息表明该司机已经结婚。
从善意的角度想,一些网民可能崇尚的是一种朴素的正义观,他们只是想给当事人一点教训。但是,“以真假难辨之事实,行道德判断之高标,聚匿名不负责之群众,曝普通人之隐私”的网络狂欢,显然让一些人迷失了自我,仿佛自己是掌握生杀大权的判官。这种认知错位,最终在实质上构成了对当事人的暴力伤害。
毋庸赘言,网络的发展确实极大地促进了社会进步,但我们也要看到,网络的匿名性、瞬时性、碎片化,也鼓励了一些不负责任的言论,甚至助长了人性中阴暗和猥琐的一面。网络给躲在屏幕后面的人提供了一张面具,让他们可以没有道德负担地做现实中不敢做的事,说现实中不能说的话。这种公开的、持续的言语羞辱、网络暴力,甚至已形成一种“羞辱文化”,这无疑是值得警惕和反思的。
谁在助涨网络“羞辱文化”?谁在为网络暴力推波助澜?该“打板子”的除了一些普通网民,还有一些特殊的势力。比如,那位女司机的开房记录,并非普通网友随便能拿到的,有人推测很可能是公安系统的人违规利用职权,查询了相关信息并将它们放到了网上;再比如,有一些媒体为吸引眼球,对当事人的隐私信息添油加醋地进行“包装”,并通过多种渠道进行推送,也是有违媒介伦理的。
现代人的生活已经离不开网络,这意味着我们每个人都是网络受益者,同时也可能成为网络暴力的受害者。我们珍视网络时代的表达自由,但也希望每个网民都能对自己的言论负责,否则,“网络恐怖主义”将使得人人自危,让每个人都缺乏安全感。那些以正义之名行伤害之实的网友、媒体,是时候收手了。在纷纷扰扰的网络世界,我们还是要多一些同理心,遇事多换位思考,不做伤害他人之事。
人大报告“诗朗诵”, 政府报告“快板书”?
看到这样的新闻,我的第一个感觉就是无厘头:今天人大的报告可以变成“诗朗诵”,将来政府工作报告是不是也可以变成“快板书”?整个人代会能不能变成“文艺晚会”?这种“五言诗报告”缺乏政治严肃性。人大常委会向人大代表作工作报告是法律规定,体现的是人民的神圣权力。在这样的会议上,人大报告竟然变成了“诗朗诵”,我想,人民代表大会的会场进行的难道是一场文艺演出?这是对人大会议的亵渎,把严肃的事情庸俗化了。
即使从文体来看,人大会议的报告也不能变成诗歌。人大向代表报告工作,其文章体裁就应该是“工作报告”。工作报告是指党的机关、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或不定期地向上级机关或法定对象汇报工作。党代会、人代会、政协全会上的工作报告,表达方式应该以叙述、说明为主,在语言运用上要突出陈述性,把事情交代清楚,充分显示内容的真实和材料的客观。至于公文可能在行文造句方面存在官僚八股现象,这只是要解决报告的文风问题,而不能推倒“工作报告”这种体裁,用“诗歌”来代替。
诗歌虽然“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但根本不能达到工作报告的要求。因为工作报告以准确、平实为基本要求,坚持逻辑思维,属于“现实主义”;而诗歌讲究的是比兴之法,要求形象思维,搞的是浪漫主义。所以拿诗歌来写工作报告,简直风马牛不相及。李治主任所作的报告,正是“形象”有余,而不能反映实际情况。例如,他写政府抓城市建设说“运城这多年,变化很明显。东部崛新城,高楼耸云端。跨湖飞大桥,马路直又宽。绿树排成行,花红映人面。湖水波粼粼,天空掠飞燕。湖光山色美,游人总留恋……”这里有大段的描写景物实在空洞乏力。
诗歌再生动形象,用来概括政府工作,也是力有不逮。我们总结工作中必然会出现许多必不可少的数据,因为“五言诗”的限制,这些数据都没有了,人们怎么可能知道政府的工作成绩?人大常委会办理代表议案、接待涉法涉诉信访的情况,没有具体数据,只是概括为“建议近百条,督促按时办。涉法涉诉事,不曾落一件。信访忙接待,转办线不乱”,这样抽象的描写,并不能说清楚工作成绩。
赞扬者说这是“一股清风”,是“勇于探索”,是“革故鼎新”,其实说白了就是一句话,是诗歌与报告不同,人们没有见过而已。“与众不同”是真的,但“与众不同”未必就是好的。
我比较惊奇的是,“五言诗报告”何以会产生并且能够推开?难道就因为人大主任会写诗?如果有一位戏剧家当了人大主任,难道可以把工作报告改成剧本?这样的报告,其他人怎么同意?难道人大主任又有了绝对权力?改革也应该在法律范围内,而不能让权力者由着性子来。
莫言给北京孔庙题匾,谁之过?
近日,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莫言给北京孔庙十三经碑林大厅题写的“乾隆石经”匾额,被儒家网主编任重发现后,拍照发到微博予以怒叱,引起激烈讨论。此事经媒体报道后,诸多学者也纷纷发表看法,再度引发热议。
任重指出:“北京孔庙继上次在十三经碑林搞外国时装展后,这次又在大厅门上悬挂莫言题写的牌匾,令人吃惊。不仅题书错向,而且僭制龙匾,书者毫无自知之明,主事者极为无知。一个写小说的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被尊崇至此,实在是因为中国的文明主体性还没有挺立起来”。对任重此论,支持者不少,但也有一些人认为是小题大作。
请名人题写匾额是中国传统,作为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的莫言,自然算得上名人,为人题写匾额也实属正常。但这次之所以引起争议风波,问题出在匾额的书写方式和其悬挂的地方。
中国传统的书写习惯是从右到左。建国后,中国大陆的出版物一般都采取了从左到右横排的方式,而书法作品的书写、碑匾的制作则基本仍沿袭从右到左的传统。当然,从左到右书写的匾额如今在民间并不少见,但这种书写方式在具有一定文化色彩的地方通常不被接受,如果在这样的地方悬挂一块从左到右书写的匾额,便难免会引来讥讽和嘲笑。身为作家的莫言不应该不知道这样的规矩,或者,他是出于“从俗”的考虑而题写了这样一块匾额,但却未免与文化意蕴深厚的孔庙格格不入。能为中国文化圣殿孔庙题写匾额本来是极高荣誉,但以如此“没文化”的方式呈现在世人面前,就不但没有光荣可言,而只能得来许多的“不虞之毁”了。
莫言题匾引起不满的另一个原因,是匾额悬挂的地方是孔庙。批评者质疑在孔庙这样具有神圣性的文化重地请一位作家题匾,是否合适?“大陆新儒家”代表性人物、首都师范大学儒教研究中心主
陈明的观点,基本上代表了儒家学者的看法,如另一位“大陆新儒家”重镇、同济大学人文学院哲学系
今日,中国经济高速发展使得国人日渐富裕,但富裕后的国人文化素养却令人堪忧,媒体报道的出境旅游的中国人很多粗俗行为无不折射出整个社会因缺乏文化素养而导致的粗鄙化。孔子的学生曾问他百姓富裕了还应该做什么,孔子回答“教之”,也就是说在物质生活提高后,应该注重提升民众的文化素养。因此,笔者认为,整个社会都应多一点文化意识和文化自觉,而莫言这样的文化名人和北京孔庙管理处这样的文化管理机构更应闻善则从,作大众的表率,而不是成为缺乏文化意识的被批评对象。
更为严重的问题是,经过百年的反传统潮流,国人对孔庙的文化意义已变得很淡漠甚至陌生了。孔庙在中国,历来承载着社会的主流信仰和核心文化价值,受到整个社会的礼敬,显示着文明的庄严。历代政府在孔庙祭祀孔子,甚至君主都要亲临祭祀,以表明国家的政治权力因尊崇文化、践行文教而获得其合法性。知识阶层以孔庙为其信仰中心,并将这种信仰转化为承担政治、社会责任的行动。普通民众则以此信仰中心所传递的价值作为生活的准则。
正因于孔庙如此特殊的地位,去年2月23日,由郭齐勇、张新民、蒋庆、陈昭瑛、陈明、康晓光、姚中秋、曾亦、丁耘、唐文明、柯小刚等当代“大陆新儒家”学者领衔发起,来自中国大陆、台湾、香港和美国、韩国、新加坡、马来西亚、墨西哥的海内外七十位学者联署的《优化孔庙文化功能,推动中华文化复兴——关于孔庙使用和保护问题的建议书》公开发表。建议书提出以下建议:第一,加大对孔庙的保护力度,重建和新建一批孔庙。第二,改进和优化孔庙文化功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社会教化作用。第三,改进孔庙管理机制,杜绝对孔庙的商业化开发和利用,实行孔庙免费开放。
习近平主席出席纪念孔子诞辰2565周年国际学术研讨会并发表讲话,1949年以来,孔子从未受过中国最高领导人如此之高的礼遇,以至有人认为中国尊孔崇儒的时代,再次来临。既然中国政府复兴传统文化的决心已定,那么恢复孔庙的文化功能自然是题中之义。因此,在孔庙这样的地方题匾就不能草率为之,而应本着对文化的敬畏慎之又慎。管理者固然不应追风从俗,题写者也应慎重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