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活动】关于评选第七届“南京市普通中小学先进教研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0/13 13:26:44 作者:无 浏览量:865次
各区县教育局、市直属中学: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的教研组建设,推动教学研究与课程改革的深化,推进校本教研进程,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全面、持续提高我市教育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七届(2009年-2012年)“南京市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先进教研组”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中专任教师在三人(含)以上的学科教研组。
二、评选条件
1.教研队伍:全组教师热爱学生,乐于奉献,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团队和谐,协作意识强,组里研讨氛围浓厚,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实在到位,教师成长环境良好;教研组长工作务实、创新,在本组内威信高。
2.常规工作:教研组、备课组期初有计划、期末有总结,计划目标明确,有针对性和可行性,完成程度较高,总结有一定深度、有启发性;各项教学常规工作规范、到位;注重学科教学资料的积累,教研活动记载及时,档案齐全。
3.校本教研:注重集体备课,实现教学资源共享;注重理论学习和集体研讨,能基于教育教学问题开展教研活动,且主题明确,形式多样,有针对性,努力探求科学、有效的教育教学模式;教师个人(备课组)有教研教改专题(课题),专题研究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定期开设研讨课、观摩课等,同时,开展其他富有特色的教研活动,不断提高优课率和学科教学特色;善于反思总结和提炼,组内教师能积极撰写课后反思、教学案例与教科研论文,并进行交流、发表;积极参与国家、省、市级课题研究,认真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促进组内教师的专业发展;积极并有计划地进行校本课程的开发、实施工作。
4.承担任务:认真参加各级教研和培训活动;组内教师能积极承担区县级(含)以上范围的公开课、讲座、经验介绍、教学资源开发与应用等任务,发挥较好作用,受到好评。
5.教学水平: 组内教师有较为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课堂教学整体水平较高,学生满意度高;组内教师在各种教学活动(教学检查、评比、验收等)中优课率较高;全组能踏实开展兴趣小组或研究性学习活动,培养有特长的学生并取得较好成绩;组内教师积极参加各项教学竞赛、评比活动,并获得较好成绩。
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能方面的具体要求,由市职教教研室拟定。
三、评选程序
按教研组自评、学校推荐、区县教育局初审、市教研室学科组评审、市教育局终审顺序,自下而上逐级进行。
1.教研组自评
各学校组织教研组认真学习本文件精神,积极营造创建先进教研组的氛围。各教研组对照评选条件进行自评,条件优秀的教研组可以向学校申报。
2.学校推荐
各学校审核教研组自评情况,在2011年10月12日之前完成校教研组建设交流会,确定先进教研组推荐名单,并于2011年10月18日前完成向区县教育局报送先进教研组推荐名单和材料的工作(各校推荐数由所属区县确定)。
3.区县教育局初审
各区县教育局要组建专门的评审工作小组,根据评选条件,深入学校,对学校报送的推荐学科组进行全面考评。各区县教育局于2011年11月16日前,按附件中的推荐名额,将本区县的市先进教研组推荐名单报送市教研室教务管理中心(按规定的格式交电子文档),同时报送推荐的教研组的材料。
各市直属中学依据评选条件,认真开展教研组自评、交流以及校内评审等工作,确定本校市先进教研组推荐名单,并于2011年11月16日前将推荐的教研组名单(按规定的格式交电子文档)和材料直接报送市教研室教务管理中心。
各区县教育局、市直属中学,于2011年10月11日安排人员到市教研室教务管理中心领取第七届(2009年-2012年)“南京市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先进教研组”评选推荐表。
4.市学科评审组评审
市教育局成立市级各学科评审组。在2011年11月17日-2012年1月10日期间,评审组依据评选条件对区县教育局、市直属中学推荐的先进教研组进行评审。评审采用材料审阅和教研组发展实际情况调查(到学校开座谈会、问卷调查或参与一次校本教研活动等方式)相结合的方法。
5.市教育局终审
市教育局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组织有关领导、专家召开评委会进行终审。2012年6月30日前完成终审工作,并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2012年9月教师节表彰评审通过的教研组为第七届(2009年-2012年)“南京市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先进教研组”;如受表彰的教研组组长任期在两年(含)以上,则同时表彰其为第七届(2009年-2012年)“南京市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先进教研组长”。
职业学校先进教研组的评审要求、评审安排等由市职教教研室通知。
四、工作要求与注意事项
1.市教育局成立评审工作小组,由市教育局分管局长、相关处室负责人组成;学科评审组由市教研室负责组建。
2.各区县教育局须及时向本区县所属学校转发该通知,制定相应的区县初审办法。各区县教育局、学校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做好评审推荐的组织实施工作,明确分工,专人负责。
3.评审工作中,要坚持激励性原则,充分发挥评选的促进作用,客观、公正地评价学校教研组建设工作,考察教研组在原有基础上的进步与发展,有效地引导学校重视教研组的建设。在评价过程中,采取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自主评价与检查评估相结合等方式进行评价,突出评价的整体性与综合性。
4.市直属中学分校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均参加所属区县评选。各区县、市直属中学的市先进教研组推荐名额数须控制在规定名额内。
5.各区县在推荐市先进教研组时,要根据本区县目前中学的实际状况,合理划分初、高中推荐组数比例。应在坚持标准的前提下,适当兼顾学校平衡、学科平衡,并关注特殊学校。一所学校的推荐学科组数原则上控制在两个以内。
6.获区县、直属中学推荐的教研组必报的材料:
⑴第七届(2009年-2012年)“南京市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先进教研组”评选推荐表(一式两份)。
⑵2009-2010学年度及2010-2011学年度四个学期教研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⑶反映本组教研科研能力的教科研成果材料:
①2009年以来本组教师的论文、论著、教育教学案例、经验总结等6-8篇,其中至少有3篇是学科教学案例,3篇是在省辖市及以上正式刊物发表或在省辖市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学科专业性论文。只需提供获奖证书、刊物封面、论文、教学案例等材料的复印件;
②2009年以来本组或本组教师进行市级及以上课题研究的相关材料1-2份(复印件)。
⑷2009年以来本组开发、实施校本课程的计划及相关材料1-2份。
⑸本组在学科建设、学生素质培养方面的特色材料1-3份。
⑹2009年以来组内教师在区县及以上范围开设公开课(讲座)的证书(证明)复印件,以及其中部分具有代表性的公开课(讲座)的教案(讲稿);或在区县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类教学竞赛、技能竞赛中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7.为加强教研组建设,各区县教育局可评选区县级“先进教研组”。
附件:第七届(2009年-2012年)“南京市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先进教研组”推荐名额分配表
南 京 市 教 育 局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九日
第七届(2009年-2012年)“南京市普通中小学、职业
学校先进教研组”推荐名额分配表
单 位 |
名 额 | |
中 学 |
小 学 | |
鼓 楼 区 |
23 |
13 |
玄 武 区 |
24 |
10 |
白 下 区 |
19 |
10 |
秦 淮 区 |
10 |
7 |
建 邺 区 |
15 |
5 |
雨花台区 |
9 |
5 |
下 关 区 |
15 |
7 |
栖 霞 区 |
22 |
10 |
江 宁 区 |
50 |
11 |
六 合 区 |
35 |
13 |
沿江开发区 |
12 |
6 |
浦 口 区 |
32 |
13 |
溧 水 县 |
23 |
10 |
高 淳 县 |
22 |
12 |
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
3 | |
南京外国语学校 |
3 | |
南京市金陵中学 |
3 | |
南京市第一中学 |
3 | |
南京市中华中学 |
3 | |
南京晓庄学院附属中学 |
1 | |
特殊教育学校(市直属) |
3(聋校、盲校、工读学校各1个) | |
中等职业学校 |
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