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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动态】南京市天印高级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细则

发布时间:2008/11/18 13:12:50 作者:无 浏览量:1154次

南京市天印高级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1、      内容结构:○过程记录与过程评价:学生自己记录、自己评价,形成学生成长记录袋(青春的证明——高中生素质发展记录册)。学校过程记录和评价:学校按部门、项目收集和记录(电子记录)学生在各类活动中表现和成绩:如:学校表彰和处分情况;学生日常生活及参加大型活动的情况;学科竞赛业绩;社会公益和社会服务活动情况;学生在学生社团和研究性学习中的突出表现和业绩等。

○终结评价——学期评价与高中毕业评价

(1)按照《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的要求,每学期通过学生自评、班评、班主任评、任课教师评等工作,对学生阶段性发展情况给出评价等级和特别优秀的情况说明。

(2)高三毕业前,结合高中三年的阶段性评价及其学生最终发展情况,对学生高中三年总体素质发展给出特别优秀的说明情况。

2、工作程序:○每学期期末评价工作流程:

学生提供特出表现信息

班主任初评

各类信息给班主任

征求任课教师意见

班主任终评

特殊情况上报

学生评价

自评他评

学校审定

 

 


○新学期初公示、申诉、复议、终评工作流程:

 

新学期或高三毕业前3周内公示

学生提出申诉

学校复议、回复

入学生挡案

 

 


3、评价的记载与呈现: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记录进我校已有的学生素质报告书。学校存有电子稿,学生拥有打印稿一份。

4、诚信保障制度:凡试图以伪造、作假、蒙骗等手段,获综合素质高评价者,一经发现和核实,应处以学校行政警告以上的处分,该学生在该学期的道德品质评价为不合格。而帮助学生做假的教师,则为教育事故给予严肃处理。

二、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项目、标准、主评教师

综合素质评价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六个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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